标准品的要求

标准品的要求
1、化学结构:原则上标准品应与被测物具有完全相同的化学结构,包括相同的立体化学结构。但在实际工作中,用化学结构完全相同的物质作标准品是十分困难的。这是由于一方面来源有限,另一方面有些被测物本身的化学结构还不清楚,或是有明显的异型性。所以有时也用结构类似的物质作标准品。此时,应充分了解这些物质与真正标准品之间的定量关系。
2、化学纯度:所有通过化学合成法制备的小分子化合物,都应是高化学纯度的纯品。对某些蛋白类物质,则可能由于纯化的方法不同而有差异。对此,在最初建立该方法时,应与国际上公认的标准参考品或高纯度的纯品进行比对。
3、免疫纯度:标记免疫分析是通过比较被测物质与标准品的免疫活性实现的,故被测物质与标准品对所用抗体的免疫活性应该完全一致,即两者对所用的同一抗体有完全相同的亲和力。因此,标准品的免疫纯度比其化学纯度更重要。
4、反应介质:免疫学反应受反应介质和温度等条件的影响,所以理论上要求标准品和被测物应在完全相同的介质中进行反应。如测定血清中某物质的浓度,其所用的标准品也应溶解在无被测物的零值血清中;如测定尿液中某物质的浓度,其所用的标准品也应溶解在无被测物的尿液中等。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一点很难做到。因为,血清中的成分十分复杂,因而无被测物的零值血清的制备非常困难,而且个体血清中还可能存在一些干扰物质。理想的标准品应该用与被测样品相同的基质(如血清),先将被测物质完全去除,然后再加入已知量的被测物质的纯品。
5、干扰物质:标准品中不能有干扰分析的物质。在作为标准品使用前,必须对那些从机体提取到的大分子物质活性进行测定。
6、标准品的批量:为保证检测的连续可比性,每批标准品应有相当大的量,以保证在较长的时间内使用。每批标准品如保存的条件适当,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可保持其浓度和免疫活性的稳定。这对于生产标记免疫分析试剂的厂家尤为重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