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 | Factor VII Concentrate (2nd International Standard)/凝血因子VII浓缩物/人凝血因子VII国际标准物质FaVII/人凝血因子VII国际标准品FaVII/因子VII浓缩物标准品 |
货号 | 10/252 NIBSC10/252 WHO10/252 |
类别 | 生物治疗止血生物治疗 |
关键字 | Factor VII;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物;凝血因子;混凝浓缩液;凝血酶原时间 |
级别 | 国际标准 |
证书类型 | 10-252.pdf使用说明 |
最小订购量 | 1 |
在一项涉及11个不同国家的24个实验室的国际合作研究中,确定了第二个因子VII浓缩物国际标准(10/252)相对于第一个因子VII精矿国际标准(97/592)的效力。根据所用的测定方法分配不同的效价值:显色法的效价为每安瓿9.8 IU。通过凝血方法的效力为每安瓿10.6 IU。
人凝血因子VII国际标准品FaVII制备 第二个国际标准的散装材料由一家制造商捐赠,作为从合并的人血浆中纯化的因子VII的冻干制剂。将该材料重构并在含有0.12M氯化钠、4mg/ml海藻糖和10mg/ml人白蛋白的40mM Tris缓冲液(pH 7.4)中稀释至最终浓度为10IU/ml(基于标记效力)。用1ml等分的稀释材料填充总共6873个5ml DIN安瓿,平均填充重量为1.007g(cv=0.155%)。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程序进行自由驱动,以生产平均干重为0.0297g(cv=1.55%)、残留水分为0.097%(cv=23.89%)的安瓿。
在重新配制之前,不应试图称量冷冻干燥材料的任何部分。打开安瓿之前,让安瓿达到环境温度,并用1.0 ml蒸馏水轻轻摇晃重新配制。把里面的东西转移到一个塑料管里,放在冰上。
NIBSC10/252稳定性 标准物质存放在NIBSC有保证的温度控制储存设施内。标准物质应在收到时按照标签上的指示进行储存。NIBSC遵循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其参考材料的政策。世界卫生组织的政策是,不对其国际参考材料指定有效期,在撤回或修订之前,这些材料在指定效力下仍然有效。通过监测储存在随时间加速降解条件下的安瓿,可以预测长期稳定性。根据稳定性测试的结果,建议安瓿在重构后储存在湿冰上,效力测定应在重构后2小时内完成。
收到未开封的安瓿后,应在-20°C或以下的黑暗中储存。请注意:由于冻干材料的固有稳定性,NIBSC可能会在环境温度下运输这些材料。